武汉最新拆迁、旧改计划公布!涉及这些地方

  作为老旧小区成片改造示范点,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知音东苑按照“共同缔造”的思路进行建设,对中心花园实行复合利用改造,拟建一栋集等功能于一体的便民服务设施,缓解居民停车难题,实行人车分流,建造相对集中的人行健身步道,打造休闲生活空间。

  江岸区:成片连片更新6个基础设施落后的老旧片区,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不少于36个,力争完成开工45个。

  洪山区: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9个;推动街道口、省农科院等片区改造;加快张家湾玻璃厂宿舍片、181厂宿舍片、曹家湾片征收和4个生态底线区城中村“微改造”。

  蔡甸区:有序推进蔡甸城关、中法生态城重点片区旧城改造;高标准改造一批老旧小区,加快推进街区微更新、微改造。

  硚口区:完成古田一路下游1.4平方公里水弹性城市建设、改造管网缺陷941处,加快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启动太平洋地区渍水点改造。

  本征收决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为《将军路街八百工棚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房屋征收部门为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位于机场二高速以东、金银潭大道以南、银花街以北区域(详见房屋征收范围附图),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土地面积33.46亩。

  被征收人9户,征收总建筑面积2051.96平方米,其中已登记建筑面积586.78平方米,未经登记建筑面积1465.18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

  (1)地铁时代·常青城,位于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车场南路9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交房标准为毛坯现房。

  本着先签约、先受益的原则,按被征收人签约并完成搬迁时间顺序,确定选择产权调换房源的顺序。

  被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总额=房屋价值补偿+装饰装修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补助+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按期签约搬迁奖励

  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装饰装修价值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补偿总价不足30000元的,按照30000元计算。

  临时安置补偿费由选定的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足60平方米,按着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20%的标准给予补助。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按照4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5‰。

  被征收人自行更改房子用途作为商业门面(系指用于商业经营的一楼门面)使用的,屋子的用途按照原房屋证载用途予以补偿,另外对被征收人以货币形式给予一次性经营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房屋被征收人在2012年12月3日以前,自行改变屋子的用途已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且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等有关证件,并经所在社区和街道出具材料证明确在经营的,对其实际用于经营的部分(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确定)给予经营性补助,即:

  经营性补助=实际用于商业经营的房屋面积×(商业房屋评估单价 - 房屋证载用途或认定用途评估单价)×50%

  对于生活特别困难且被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被征收人(含配偶、子女、父母,下同),按20000元/户给予补助;对身体残疾并持残疾证的被征收人,按 20000元/人给予补助;对身患重症并持有重症病历的被征收人,按 20000元/人给予补助。被征收人如符合上述补助条件中的多项,困难补助可累加,但单户最高不超过40000元。

  构筑物补偿(含楼顶搭建、楼道等公共部分搭建、暗楼及外挑搭建等),按照其重置价给予补偿,重置价标准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对选择货币补偿的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符合条件的,给予签约搬迁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在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30日内签订补偿协议并上交房屋权属证书且按期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的10%给予奖励。

  2. 产权调换方式中装饰装修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保底补偿、更改房子用途补助、生活困难补助、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的补偿方式与货币补偿方式中对应补偿方式相同。

  其中,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房源为期房的住宅房屋等非生产经营性用房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从被征收人签约搬迁之日起,预先一次性支付半年临时安置补偿费,其余的按季度支付,到预计交房之日止。若超过本方案规定的预计交房之日,产权调换房屋还未交付的,按照增加50%的标准按季度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建筑面积补助,建筑面积补助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的12%。

  (1)对选择产权调换的个人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符合条件的,给予签约搬迁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在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30日内签约并完成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奖励。

  推荐服务:以上所有信息仅为方案部分截取,具体征收补偿内容及标准,参见原文征收意见公告。

  本征收决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为《将军路街乳品厂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房屋征收部门为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位于金银潭大道以北、将军二路以东区域(详见房屋征收范围附图),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土地面积87.30亩。

  被征收人9户,征收总建筑面积2438.65平方米,其中已登记建筑面积1213.80平方米,未经登记建筑面积1224.85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

  (1)地铁时代·常青城,位于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车场南路9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交房标准为毛坯现房。

  本着先签约、先受益的原则,按被征收人签约并完成搬迁时间顺序,确定选择产权调换房源的顺序。

  被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总额=房屋价值补偿+装饰装修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补助+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按期签约搬迁奖励

  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装饰装修价值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补偿总价不足30000元的,按照30000元计算。

  临时安置补偿费由选定的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足60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20%的标准给予补助。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按照4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5‰。

  被征收人自行改变屋子的用途作为商业门面(系指用于商业经营的一楼门面)使用的,房屋用途按照原房屋证载用途予以补偿,另外对被征收人以货币形式给予一次性经营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房屋被征收人在2012年12月3日以前,自行改变房屋用途已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且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等有关证件,并经所在社区和街道出具材料证明确在经营的,对其实际用于经营的部分(拥有相对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确定)给予经营性补助,即:

  经营性补助=实际用于商业经营的房屋面积×(商业房屋评估单价 - 房屋证载用途或认定用途评估单价)×50%

  对于生活特别困难且被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被征收人(含配偶、子女、父母,下同),按20000元/户给予补助;对身体残疾并持残疾证的被征收人,按 20000元/人给予补助;对身患重症并持有重症病历的被征收人,按 20000元/人给予补助。被征收人如符合上述补助条件中的多项,困难补助可累加,但单户最高不超过40000元。

  构筑物补偿(含楼顶搭建、楼道等公共部分搭建、暗楼及外挑搭建等),按照其重置价给予补偿,重置价标准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对选择货币补偿的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合乎条件的,给予签约搬迁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在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30日内签订补偿协议并上交房屋权属证书且按期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的10%给予奖励。

  2. 产权调换方式中装饰装修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保底补偿、更改房子用途补助、生活困难补助、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的补偿方式与货币补偿方式中对应补偿方式相同。

  其中,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房源为期房的住宅房屋等非生产经营性用房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从被征收人签约搬迁之日起,预先一次性支付半年临时安置补偿费,其余的按季度支付,到预计交房之日止。若超过本方案规定的预计交房之日,产权调换房屋还未交付的,按照增加50%的标准按季度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建筑面积补助,建筑面积补助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经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按规定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之和)的12%。

  (1)对选择产权调换的个人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合乎条件的,给予签约搬迁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在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30日内签约并完成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奖励。

  推荐服务:以上所有信息仅为方案部分截取,具体征收补偿内容及标准,参见原文征收意见公告。

  硚口区:您所描述的硚口区五彩社区,在硚口区2022年城市更新及房屋征收计划(拆除更新类-旧城旧厂)内。征收的启动需要统筹考虑资金、成本、规划等方方面面,面对硚口“老工业区、底子薄、困难多、任务重”的真实的情况,硚口区旧城改造量大,需分年度分片区逐年安排解决。具体启动时间需结合资金、房源等综合因素。项目如有进展,有关信息将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请您关注。

  硚口区:联谊路片征收项目在2022年11月1日-30日进行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工作。截至目前,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意率已超越85%,已将收集到的意见汇总报至区城更局,待方案下一步修改完善后启动预签约。

  江夏区:经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产业园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红旗村余家嘴片区拆迁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江岸区:新三巷社区属于西马街道,暂未纳入房屋征收计划。经区房管局核实,新三巷内围已纳入江岸区老旧小区项目储备库,但年度改造计划及改造时间要结合老旧小区真实的情况,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尽快解决居民诉求。

  江岸区:花桥一村43号康乐大厦属于商住两用的电梯房,二梯八户共18层,物业公司是兴东物业。前期已将康乐大厦上报至区房管局申请老旧小区改造,但老旧小区改造具体改造位置及项目由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确定,2022年未接到康乐大厦的旧改通知。后期如再次有上报旧改项目通知且其符合上报条件,将再次把康乐大厦上报。

  青山区:2019年10月,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拍竞得了红钢城8、9、10(部分)街坊地块,于2022年1月4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近期青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多次就该事项与华侨城公司沟通联系,该司回复8-10街地块规划方案正在研究编制中,完成后将报房管、城建、规划部门审查。青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安排专人积极跟进服务该项目,做好红房子保护、活化和利用工作。

来源:安博体育app下载安装    发布时间:2024-09-29 03:25:41